可否出租有居住权的房屋呢?
2023年6月26日 北京租赁知识律师 http://www.lvshif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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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出租有居住权的房屋呢?
居住权人不可以对外出租房子,除非在合同中对出租房子有其它约定,否则居住权人只拥有居住这套房子的权利。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
即居住权人是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就消灭了。居住权消灭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出租的房屋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它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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