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2023年11月21日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 http://www.lvshifc.com/
导读: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房屋拆迁评估标准包括评估时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方法、需要参考的因素等。接下来北京房产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涉及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义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已采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评估标准是什么?
1.评估的时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的时点为征收房屋决定公告之日。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指在正常交易条件下,由熟悉情况的双方公平交易,评估时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但不不考虑被征收的房屋。租赁、抵押、扣押等因素的影响。
3.评估的方法。
4.需要参考的因素。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状况、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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