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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拆迁补偿是怎么分配的?

    2023年8月9日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   http://www.lvshifc.com/
    导读:时至今日,房屋租赁火热依旧。不少人对于“农村拆迁补偿分配”是不了解的。别着急,这里还有北京房产律师可以为你解答!

    农村拆迁补偿是怎么分配的?

      宅基地拆迁的补偿归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则归属于村民本身所有。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指的是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的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农村拆迁补偿是怎么分配的?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法院是否会受理?

      法院会受理属于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农村征地补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拆迁补偿分配”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相信大家也有时会运用此类知识。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到大律师网上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由他们带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感谢您的阅读。

    来源: 北京房产律师  Tags: 农村拆迁补偿是怎么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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