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买方需要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取决于合同的约定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违约金是按照应付未付金额计息的方式,通常可以被法官接受。但如果违约金是一个固定数额,法官可能会酌情调减,但一般不会高于定金。
在某些情况下,如买方因经济能力关系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这也可能构成合同违约,买方需要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卖方可能还需要考虑到解约所耗费的精力和其他相关费用,如中介费、律师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在二手房买卖中,可以退定金。
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卖方单方违约的,定金可以退双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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