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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一定是购房合同吗?

    2023年7月11日  北京二手房合同律师   http://www.lvshifc.com/
    导读:目前,二手房屋的买卖越发火热。但是,许多人对于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是否一定是购房合同还不甚明白。因此,北京房产律师这就来为大家普及相关内容。

    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一定是购房合同吗?

      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不一定是购房合同。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关键是要看合同的内容;如果其中包含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就是购房合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一定是购房合同吗?

    购房合同中会出现哪些不合理的条款呢?

      1.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的部分填写完整。
      2.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3.明显丧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4.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5.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是否一定是购房合同”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在生活中有时也会运用此类知识。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到大律师网上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由他们带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感谢您的阅读。


    来源: 北京房产律师  Tags: 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协议一定是购房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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